(1)解決建筑企業社保費用。
由于施工企業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施工企業只承擔派往施工項目部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社會保障費用,不承擔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費用。
(2)勞務派遣公司的社會保障費用分為兩種情況:
首先:建筑企業聘用的農民工,組長與勞務公司簽訂靈活就業協議的,按照靈活就業協議的社會保障費用解決農民工和組長的社會保障費用。
所謂靈活就業,是指零時工、季節工、小時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自由職業者和用人單位不繳納診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只繳納工傷保險。但在建筑領域,工傷保險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申請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按總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一次性繳納的。總承包商發生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后,專業施工承包商和勞務公司不繳納工傷保險。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自由職業者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的,應當繳納城鎮居民社會保障或者農村村民社會保障(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新農村保險)。
農民工繳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村保險后,將繳費憑證復印件提交勞務公司備查?;蛘邉趧展驹诠ぷ骱贤屑s定,勞務公司應當承擔農民工繳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村保險的費用。農民工繳納后,將繳費憑證退還勞務公司報銷。
第二種情況:組長與勞務公司簽訂專業勞務分包合同的,組長聘請農民工從事工程勞務。組長到項目所在地稅務局按營業收入向勞務公司開具發票,稅務局按不含增值稅的一定比例征收個人所得稅。
因為勞務派遣公司與領導簽訂勞務合同或勞務專業分包合同,不是勞動合同,不支付社會保障費用。此外,農民工是領導聘用的人員,領導是自然人,沒有企業,不構成社會保障登記標準,領導不向農民工支付社會保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