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勞務派遣公司
發布時間:2024-05-20 01:46:12桐鄉勞務派遣公司
勞務派遣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也稱為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實際上為用人單位(也被稱為接受勞務派遣的單位)工作的事實。這種勞務派遣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給用工單位降低人力成本,避免就業風險,以及便于人事管理。它有三種含義:“勞務派遣”式的工作安排,“勞務派遣”式的就業,“勞務派遣”式的組織?!皠趧张汕病笔骄蜆I:“勞務派遣”式就業是一種非正規、非正式的就業形式。勞動者是勞務派遣企業的雇員,派遣機構受雇于雇主;但是,勞動者由雇主雇用,并受到相關企業規定的管理,雇主和勞動者是利用與被利用的關系。與其他各種就業形式相比,“勞務派遣”式就業有著固定期限和依賴性就業的特征?!皠趧张汕病苯M織:“勞務派遣”組織是一種與傳統企業不同的社會資源組織形式。它從事僅以勞動力資源為基礎的勞務活動。它通過派遣雇員為雇主工作賺取利潤的方式來生存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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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正式員工可根據工作完成情況、自身能力表現、崗位調整和晉升,特別是行政事業單位,有明確的晉升條件和要求,逐步晉升。例如,普通科員,工作三年,表現良好,職位空缺,可晉升為鄉鎮科級副職;如四級主任,兩年,可晉升為三級主任,表現優異,能力突出,也可晉升為鄉鎮科級。事業編制管理崗九級,任職滿三年,可以提拔為管理崗八級(副科級)。但勞務派遣人員很難獲得提拔晉升。一是勞務派遣人員實際在用人單位工作。不管他們表現得多好,他們都不能在用人單位得到晉升,勞務公司也不會得到晉升,因為他們不能在公司實際工作,所以很難安排工作。二是勞務派遣人員從事臨時輔助工作,也很難取得成績,因此晉升也很難。一般來說,第三方勞務派遣是指員工與一方簽訂勞動合同,但被派往第三方實際工作的情況。第三方用人單位使用職工,安排職工工作,實際管理職工,但不負責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障,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勞務派遣人員和單位正式員工進入單位難度大,工資待遇和發展前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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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單位與用人單位的協議及雙方的法律責任1、勞務派遣協議《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接受勞務派遣的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支付方式和違約責任。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就業期限分為若干短期勞務派遣協議。2.《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擅自從事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無違法所得的,處五萬元以下罰款。勞務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勞務派遣單位吊銷勞務派遣營業執照。勞務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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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中,為了避免出現勞務外包被認定為勞務派遣,從而導致企業承擔法律風險。企業必須規范勞務外包的用工模式,必須嚴格劃分發包方與承包方的管理界限,同時要特別注意以下三點注意事項:(1)外包協議中應避免出現公司與承包方員工具有管理關系的條款,即整個協議對于“人”的管理涉及越少越好,切莫約定崗位數量、拒絕用工權、考勤及考核處罰權等,否則有可能會認定企業存在直接用工管理,導致企業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2)需明確的是勞動報酬支付主體為承包方,在和外包公司合作過程中,不要出現任何“委托發放工資”、“轉交工資”、“承包方代為支付勞動報酬”等類似條款或協議。在外包協議中還可以明確約定“總工作量”、“服務費用打包”、“加工產品數量”等結算方式,避免出現按人頭結算的條款。(3)在同等條件下,還是建議企業盡量不要選擇有勞務派遣的外包公司作為承包方,以降低在司法實踐中被認定為“勞務派遣”的風險。